为什么骑自行车的人会冲过停车标志:这是物理学吗

在城市环境中自行车停车的红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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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约30年前,多伦多帕默斯顿大道(Palmerston Avenue)上的居民抱怨街道上的汽车来来往往,以此避开附近繁忙的巴瑟斯特大街(Bathurst street)。多伦多的这一部分主要是东西方向的街道,在帕默斯顿街的尽头有两个方向的站点。当地的议员应·霍普(音)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坑洼修复者,他游说在帕默斯顿南北方向也设置停车标志,以减缓交通速度,让司机们可能懒得使用它,而留在巴瑟斯特。交通规划者感到震惊;双向停车在调节通行权方面非常有效,这也是标识的目的。四路停止废气,可能会造成更多的事故,因为道路的权利不明确。

但市议员如愿以对,这条街被亲切地称为“应希望纪念高速公路”。汽车不再使用它,因为每266英尺停车是一种真正的痛苦,而且比在动脉上开车慢。很快,每个人都想在他们的社区里设置四个停车点来减缓交通速度,而现在,这几乎是普遍的。

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?因为自行车在多伦多的新闻上都是在死后珍娜·莫里森,给编辑的信中也充斥着像今天这样的:

如果我们需要共享道路,那么我们需要平等地遵守公路交通法中规定的道路规则。骑自行车的人不能再炫耀自己能无视停车标志了。


当你阅读最近帖子的评论时,你会发现几乎每个人都在抱怨自行车和停车标志。但事实是,这些停车标志是用来控制车速的,而不是用来控制路权的;双向停止实际上做得更好。自行车很难超过速度限制。
在邻近的安大略省汉密尔顿市,自行车委员会提议修改《公路交通法》,允许“爱达荷州停车”。Adrian Duyzer解释道提高锤:“‘爱达荷停车’之所以被称为‘爱达荷停车’,是因为爱达荷州1982年通过了一项法律,从本质上讲,该法律允许骑自行车的人把停车标志当作让路标志。”该法律要求骑自行车的人“减速到合理的速度,如果出于安全考虑,遇到停车标志时要停车”,并“给十字路口或其他高速公路上接近的任何车辆让出通行权”。这似乎是合理的,坦率地说,这是我和大多数其他负责任的自行车手所做的。原因如下:物理。

Duyzer提到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物理学教授Joel Fajans和Access网站的Melanie Curry的一篇文章,题为《为什么骑自行车的人讨厌停车标志》。他们写道:

用一个简单的停车标志。对于汽车司机来说,停车标志只是一个小麻烦,它只需要司机把脚从油门踏板转到刹车,也许还需要换档,当然,还需要减速。这些恼人的事情可能会促使司机选择没有停车标志的更快的路线,让有停车标志的道路对骑自行车的人来说更空旷。因此,有许多停车标志的街道对骑自行车的人来说更安全,因为它们的交通较少。然而,有停车标志的路线并不一定适合骑自行车的人。虽然汽车司机只是对延误叹息,但骑自行车的人在到达停车标志时面临的风险要大得多。
骑自行车的人只能这么辛苦。普通通勤者产生的推进力不太可能超过100瓦,或者一盏阅读灯所需的能量。在100瓦的功率下,骑自行车的人平均可以以每小时12.5英里的速度行驶在....的水平上即使通勤自行车可以产生超过100瓦的能量,她也不太可能这样做,因为这将迫使她大量出汗,这对任何在工作中没有地方洗澡的骑车者来说都是一个问题。骑自行车的人只有100瓦的功率(相比之下,150马力的汽车发动机可以产生10万瓦的功率),他们必须充分利用自己的能量。从停站开始加速是很费力的,尤其是因为大多数骑自行车的人都有一种快速恢复原来速度的冲动。他们还必须用力踩踏板,使自行车向前移动足够快,以避免摔倒,同时快速换档以恢复速度。
例如,在每300英尺就有一个停车标志的街道上,计算预测,一个150磅重的车手输出100瓦电力的平均速度将降低约40%。如果骑自行车的人想保持12.5英里/小时的平均速度,同时在每个标志牌前还能完全停车,她就必须将输出功率提高到500瓦。这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能力,除了最健康的自行车手。

当然,这篇文章也得到了读者的普遍回应:

我很抱歉,但这太扯了。如果骑自行车的人想要在路上得到与其他车辆一样的尊重——无论是司机还是立法者——他们就需要遵守交通法规。时期。

我很抱歉,但在这个特殊的问题上,法律就是个混蛋,它无视逻辑和物理。我希望安装这些标志的交通工程师能认识到这一点,我希望报纸不要再印刷这些愚蠢的重复字母。